2008.11.30 01:07:00 
 Built to last [原]  
《Built to last 》,Meele,某手机的广告歌。

广告中的惊鸿一瞥,搜一搜,downdown,反复听。

                             

一个多月的博客空白期,其实,我想从九月底五只CB开始说起。

这期间真是发生了太多太多事情,不论是我自己还是他们,大家都辛苦了!

我自己的话,就几句话说一件,单身了很多年的我,之前终于有所改变,

但是,现在又变回来了,原因很多,有我自己的,也有他的,

只是,我始终是相信缘分的,so,尽了就散,顺其自然。

不过,经过这次,真的挺失望的,现在的N人啊

很感谢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的好朋友们,想到你们,心里一阵温暖~

有意思的是,这次我所表现出的强悍,让不少人都大吃一惊,呵呵~

很高兴有机会给你们展示我的决绝,哈哈~原来我是这么坚持和坚强的人。

放的太久,想说的太多,欠了自己的日志,欠了朋友们的短信息

总之,现在的生活忙碌且充实~

十一月就要过去了,二零零八年就要过去了,有太多值得回忆的一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去了天津,一直没有写的天津游记。

二零零八年十月,我去了洛阳,依然没有写的洛阳游记。

二零零九年,想去的地方太多还有,已经放弃的K国,决定,还是要去的~

两篇游记,我会补上的,还有612演唱会的后记,果然,我欠了很多。

啊,对了,就在不久之前,我的几大死党中的一位为人妻了,真真替她高兴!

如果无意外的话,我将是伴娘,哈哈~

要不先这样吧,我缕不出个头绪了这篇,将就与凑合。

生活总有所改变,不变的是对东方神起五只的喜爱与热爱!越来越爱!

嗯,扯着嗓子喊一句,东方神起最高!OK~

p.s.我是为他们单写了一篇的,或许五周年的时候再贴出来~

标签:生活,回忆
作者 elmomm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2008.10.19 01:55:00 
 并蒂莲 [原]  

暮云深深深几许。

前些日子看了戎葵的《暮云深》,过后如鲠在喉,因为方杜若想写点什么,仅此。

我看文一向是经人推荐,当初J看完就发信息说,有时间一定要看这文。

后来上网一查,果然是个有口碑的,悲文

按照我的喜好是不爱悲文的,不过太好看就不能错过了,正如《暮云深》。

然后,当真郁闷了几天,叹气,心里总是在问,怎么就那样儿了…

                                                    

其实,最初喜欢的是陌楚荻,养得一手好花的人,心思该当怎样的细腻,

只是越看越觉得,那七窍玲珑心何止是细腻啊,一世的算计,究竟算计了谁?!

他和毓疏,如果他只是小荻,他只是三哥哥而不是三殿下,即使他只能活到三十岁

幸福而短暂的回忆难道不比懊恼,遗憾一生好么我不是楚荻,所以我这样认为。

很喜欢的一幕,属于楚荻和毓疏的,“来人解了斗篷,随手挂在临门的一棵茶花上。

陌楚荻淡墨画就似的眉眼略抬了抬,虽然心疼花却没说出口来

一个小细节就彰显出了两个人鲜明的个性。

虽然更爱杜若和毓清,但这二人也是让人揪透了心啊,那个终未写上的“红”字,

那句“我毁了他最爱的花草,禁止他受任何供奉,我等了他二十余年,

为何他还不化鬼来缠?”情何以堪……

 

毓清,被人称作御修罗的六殿下,只有在提到“方杜若”三个字时,

才会悄悄地“唇角一勾,露了个浅浅的笑出来”,

是的,那个人就是他心上最柔软的地方。

似乎他的喜怒哀乐都和那个人有关,他出征打仗,为的是“我只是想去看看,

看这京城之外天下之大究竟有什么灵动风采,让你不愿回来。”

他拒婚,他屠城,他请旨亲送,他夜闹大理寺桩桩件件,哪个不是为了他,

而他又何尝不是,只不过大概他们都没想到,最后他的离去也是为了他

我总觉得,如果方杜若活着,富春江的梦是会实现的。

毓清,要的从来也不是什么皇位,只是他一个方杜若而已,

纵使他成了帝王,为的也是保他的一世平安和快乐。

不记得是从几时起开始喜欢杜若的了,只是记得看到,

“‘那观世音菩萨非常像你,不止是菩萨,那佛堂里大大小小上千佛像,

都让我觉得像你。’三世三千佛,个个都像你,我还能往哪里躲。”

心里咯噔咯噔的,泪就流了下来,他终是告白了,对谁都没有枉费。

以至于,他离开的时候,让人难受到不行,

那对他们二人来说仿佛近在眼前的幸福就被一刀扎得支离破碎,永不再复。

毓清说过,“有你在世上,我什么都能赢。”

没有了杜若的毓清,一个清静的太平天下,一片墓地,一间禅房,就已是最好。

现在想来这篇文里真没有一个人物让我能像喜欢李莲花那般的程度,

甚至说不出为什么喜欢方杜若,或许有时喜欢就只是喜欢而已。

几篇番外最爱《洛阳花》和《缘生》,最美还是少年时。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八岁的毓清,十二岁的方杜若,他们的初见,惹得我泪流满面,

“到下次分别,还有半年减一天。”小小的杜若如是说。

有些相遇是一辈子的事,命运如此。

 

我一直就是个只会看不会评的人,电影、小说皆是。

写这篇关于《暮云深》的,理由很简单,就不说了,呵呵~

假如有朋友没看想看,就请跳过这篇吧,反正我是大力推荐,

真正的好文都是虐在暗处的,这么说来,MS我也是个自虐的人

就这样吧。

标签:随笔,小说,暮云深
作者 elmomm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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